小说主人公是胡式微简笙的书名叫《爱意凋谢》,小说《爱意凋谢》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我将当归护在身后,转身和简笙对视,「不是,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。」 「他身上穿的,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,」简笙站起身,一步一步逼近,「式微,怎么就不能乖点呢。」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,带着酒气。...
我将当归护在身后,转身和简笙对视,「不是,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。」
「他身上穿的,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,」简笙站起身,一步一步逼近,「式微,怎么就不能乖点呢。」
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,带着酒气。
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,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。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,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,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。
简笙的脾气,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。对付他得顺着毛摸,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。
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。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,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,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。
「走啦弟弟,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,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。」
当归也倔,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。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,「他不是我姐夫。」
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,声音放柔,「你先跟司南出去,我没事的。」
当归从不会忤逆我,虽不放心,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。
临到门口,他回头对我说道:「姐姐,我就在门外守着,你要有事就大喊。」
真真切切的担忧,烘得我心头暖暖的。
待包厢那扇门关上,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,让我跟他对视。
「式微,别看别人,我会受不了的。」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。
说完,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。呼吸有些重,温热带着湿意,痒痒麻麻的。
我轻轻推他,「你喝醉了,我送你回家。」
推了几下,推不动,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。
「我没醉,」他喃喃道,「我喜欢你的,式微,我是喜欢你的。」
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,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,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。只可惜,时光无法逆转。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迟来的深情比草贱。
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,胸口酸酸胀胀的。与爱情无关,只是委屈,铺天盖地的委屈。
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。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。
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,控制不住。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。
感受到胸口的湿意,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,双手捧着我的脸,「怎么哭了?」
我咬着下唇哽咽,「简笙,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,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。
「你说你喜欢我,要是真的喜欢,怎么舍得删我,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!整整一夜啊!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!」
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。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,我用力地推开了他,落荒而逃。
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,现在就有多反感。
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,从来不是。
当归果然守在门口,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。
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,疾声问我:「怎么了,他是不是欺负你了!我去找他!」
说完便想往包厢走。
我拉住他,抽噎着摇了摇头,「当归,我想回家。」
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,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。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。
当归垂眸看着我,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,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。
他声音嘶哑,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,「好,我们回家。」
找领班帮他请了假,碍于我的身份,领班倒也没为难。
回家路上,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,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。
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,齉着鼻子哄他,「我没事的。」
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,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,「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,姐姐你等我!」
还真是个孩子啊,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。
我点头应好,「我等你。」
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。原来,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。